在线客服

全国咨询热线:陈经理   15990219116(微信同号)

2017年各地奖补资金如何分配?结果来了

分享到:
点击次数:474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20日15:42:55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财政部发布《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分配结果 》,结果显示,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分配总额为209.539亿元,其中,河北省分配20.64亿元,河南、四川、重庆三地各分配17.91亿元、17.55亿元和16.67亿元。具体各地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计

2095390

1

北京市

10522

2

天津市

15753

3

河北省

206444

4

山西省

83755

5

内蒙古自治区

24190

6

辽宁省

54764

7

大连市

0

8

吉林省

87891

9

黑龙江省

66758

10

上海市

0

11

江苏省

97962

12

浙江省

19948

13

宁波市

0

14

安徽省

49512

15

福建省

54842

16

厦门市

0

17

江西省

102530

18

山东省

122729

19

青岛市

0

20

河南省

179113

21

湖北省

82912

22

湖南省

77956

23

广东省

18672

24

深圳市

0

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21893

26

海南省

0

27

重庆市

166702

28

四川省

175500

29

贵州省

86131

30

云南省

63243

31

西藏自治区

0

32

陕西省

110649

33

甘肃省

14206

34

青海省

10538

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772

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2047

根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工作的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总目标计算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

《管理办法》还规定,各地区应科学、合理分配专项奖补资金,并将分配结果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640.webp (20).jpg

640.webp (10).jpg

上一条:8地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钢铁行业这些问题需整改! 下一条:因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邯郸等3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